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可以判离婚。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并不存在分居多少年之后自动离婚的法律规定。很多夫妻有名无实,已经实际分居多年。但是,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运用这一法条使法院判离婚的,难度非常大。原因是,原告不仅要证明“分居满两年”,而且要证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
一、如何证明“分居满两年”?
法律规定的“分居”要求两人不住在同一屋檐下,而不仅仅是分床睡、分房睡。常见的证据包括:租房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分居协议等。“分居满两年”,要求有持续性,年限不够或者不持续,都不能判离。
二、如何证明“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
法律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是考虑到有些夫妻因为工作、学习及住房的客观困难等原因导致夫妻分居,并不一定意味着感情就破裂了。如果法院在审判时只强调分居的客观事实,而不审查分居的原因,就有可能违反了立法的本意。因此,除了上面证明分居的证据外,原告还需要拿出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分居的主观原因是“感情不合”,而不是其他原因。
三、原告举证难的现实原因
婚姻家事案件的特点是,夫妻双方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关系,日常生活往往不会刻意保留什么证据,而且“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对持续性要求很高,原告基本不可能举出完美的证据。因此庭审中经常看到,原告辛辛苦苦组织的分居证据,被对方轻而易举地提出质疑,比如偶尔也会回家照看孩子、过年一起回老家等等,从而影响法官的判断,不敢轻易援引这一法律规定判决离婚。
四、小结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可以判离婚,但是原告的举证难度很大,而且证据很容易被否定,因此原告如果想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需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采用综合策略才能顺利打赢离婚诉讼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