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了男方不负责,可以起诉吗?

未婚怀孕并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未经过婚姻登记,双方并不享有法律保护和义务。因此,如果双方分手,他们可以直接分开,而不需要承担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然而,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生下了孩子,男方必须承担抚养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如果生父或生母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他们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因此,男方必须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有时候,未婚怀孕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纠纷。例如,一位女性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了一位男性,他们开始交往。女方希望结婚,但男方并不着急。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了,但男方却不愿意结婚,甚至要求女方打掉孩子。最终,女方只能去打掉孩子,而男方只愿意支付一半的医疗费,拒绝给女方任何补偿。

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男方承担责任。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已婚,却伪装自己未婚跟女方谈恋爱,导致女方怀孕,那么女方可以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相应的赔偿。虽然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不会很高(一般5万以内),但女方仍然可以获得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

总之,未婚怀孕并不违法,但是双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虽然法律重在保护婚姻关系,但是在恋爱关系中,女性也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