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以前的房子拆迁后离婚,男方能分吗?

昨天有人咨询:我老婆婚前有套老破小,婚内房子被拆迁了,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分得一部分吗?

拆迁房的离婚分割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因为不同的情况下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案。总体来说,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详细的建议):

1、如果拆迁房原本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拆迁方案只是提供了补偿款,那么这种情况下,补偿款的形式只是从房屋转换为现金,因此分得的补偿款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如果拆迁房原本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拆迁方案是通过房屋产权调换来实现的,且没有升值或补差价,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进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价格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格,且置换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该差价部分进行了补足,那么虽然安置房仍然属于拆迁房所有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使原本的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应该对该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4、如果拆迁补偿除了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外,还按照拆迁房中居住的使用人口标准给付了安置费或增加了安置房产面积,那么该部分增加的安置费或安置房面积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如果夫妻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对拆迁房进行了扩建或添附,那么拆迁补偿也应该包括上述扩建或添附的部分。在离婚时,对于扩建或添附部分对价给付的补偿费或补偿面积,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拆迁房的离婚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以确保公平合理。因此,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