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几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当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而且彼此之间的不满也无法忍受时,很多人会选择逃避和避开对方。因此,有些人会认为,夫妻分居两年甚至更久,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但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婚姻法规和条例,从来没有规定过婚姻会自动解除。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要求,可以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那么就应该准许离婚。以下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该准许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该准许离婚。

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该准许离婚。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并且彼此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比如性生活等。如果夫妻双方虽然不住在一起,但并非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而是因为工作等客观原因,那么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法律上的分居定义。即使夫妻分居了5年、10年甚至更久,也不能被认定为法律上的分居。

当然,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之间感情不和,也可以构成法律上的分居,但是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