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证据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的。因此,如果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在起诉离婚后争取一次判离的机会。然而,很多人并不清楚如何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及其程度,导致搜集的证据缺乏证明力,无法在诉讼中达到一次就离的效果,这是非常遗憾的。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后应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这对于后续的离婚、财产分割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都非常有利。

以下是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得到法官认可的证据搜集方法:

1、伤情照片:在家庭暴力取证中,伤情照片是非常重要的证据。遭受家暴后,一定要及时拍照留存。拍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及时拍照,即在被打之后马上拍照,或者等到第二天淤青浮现,情况显得严重时再拍照留证,不要等过了好几天,伤口都快好了再拍照。其次,要关联拍摄,既要拍伤处又要拍到脸部,以证明受伤的人是本人。如果家中安装有摄像头,可以将家庭暴力发生的片段调取出来后保存。

2、就诊资料:建议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当地医院就诊。在向医生交代病情时,应重点让医生将受伤的原因等情况写在病历本上。就诊后务必保存好医疗本、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单和收费发票等相关资料。

3、报警记录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立即报警,并要求警方提供报警回执。

对于家庭暴力,警察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记得让警察做笔录,可以如实陈述家庭暴力的经过和其他细节。你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谈话笔录,有些人可能会承认施暴的事实。这样一来,就有了书面证据,即使以后对方不承认也很难抵赖。

接下来,在警察面前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伤情被鉴定为轻微或轻伤,那么你就掌握了主动权。

你还可以要求警察给施暴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或制作调解书,详细记录家庭暴力的过程和结果,并由双方签字,以确立家庭暴力的事实。

如果可能的话,事先准备录音录像设备,将家庭暴力的过程录下来,并记下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调取证据。

4、求助记录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向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这些机构会组织双方进行问话和调解,并将相关事实记录在案。

5、保证书

有些人可能因为面子薄,不好意思暴露家庭问题,或者不忍心报警。那么你可以让对方写一份保证书,详细描述事件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并签字。这和笔录一样,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6、聊天记录

双方的聊天记录中可能会有认可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一定要保存好原始的聊天记录,不要只保留截图而删除原始的聊天记录,否则对方可能会质疑聊天记录的真实性。

7、双方谈话录音

在双方谈话时,可以进行录音,并保存好对方认可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同样要注意保存好原始的录音文件,不要只是将其拷贝到U盘上然后删除原始录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