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如果一人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的,婚后还贷款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具体计算方法通过下面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在婚前,男方用货款购买了一所房子,总价为150万元。首付款为45万元,剩下的105万元按揭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利息总计为51.72万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均还款为6530元,还款总额为156.72万元。

婚后,双方共同还贷2年(24个月)后离婚。房屋经过评估,价值为250万元。

那么,该房屋应该如何分割呢?

首先,双方应协商处理。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房子归男方所有,未还完的贷款也归男方。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方应该对女方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如下:

第一步,计算房屋总价。房屋总价等于合同购买价加上所有贷款利息,即150万(合同购买价)+51.72万(所有贷款利息)=201.72万。

第二步,计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月均还款为6530元,共还贷2年(24个月),因此共还款为6530元 X 24月=156720元。

由于是双方共同还贷,因此需要除以2,得到一方还贷的金额为78360元。

第三步,计算补偿金额。补偿金额等于共同还贷÷2/房屋总价×房屋现值。女方应得到的补偿金额为15.672万元÷2/201.72万元×250万元=9.71万元。

综上,判决房屋归婚前购房者男方所有,由其对另一方女方补偿9.72万元。剩余贷款仍由男方继续偿还。

以上就是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