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按照新婚姻法?

事实婚姻是指未经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才能获得结婚证,从而确立夫妻关系。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同居的双方想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补办结婚登记。如果不补办的话,同居关系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同居的双方将来想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也不能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因为两个人的关系可以自动解除。但是,如果两人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1994年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事实婚姻已经不复存在,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如果同居的双方想要获得法律保护,必须办理结婚登记。

对于同居太久只剩下了性还能不能结婚的问题,笔者认为双方应该冷静思考。如果彼此还能不相忘,还割舍不下,就完全可以结婚。如果双方都已变得相当冷漠,彼此没有温情可言,结婚还不如不结的好。毕竟,强扭的瓜不甜。而且,婚姻不能仅仅依赖性来维持。性只是夫妻生活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婚姻更需要男女双方相偕相惜,配合默契,共同奋斗,竭尽全力,这样的婚姻才能开好花,结硕果。

总之,同居不等于结婚,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并获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太久的情侣,应该冷静思考是否要结婚,而不是仅仅依赖性来维持关系。只有男女双方相偕相惜,配合默契,共同奋斗,才能让婚姻开好花,结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