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查对方银行流水,能查几年的?

尽管离婚时分割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具有平等的管理和处理权,但法律并未授予一方随意检查另一方银行账户的权利。

根据银行法规定,银行一般只向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院法官提供账户信息和流水信息,除了本人能查看账户信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信息的安全,即使是夫妻关系,银行也不会帮忙调取银行流水。

如果离婚时一方怀疑另一方转移了银行存款,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分割财产。然后申请法官去调查对方的银行流水情况,因为法官才有权利去银行调查流水。如果你不主动申请,法官也不会为了你的财产权益去调查对方。

记住,在申请法院调查前,当事人要自行调查搜集到对方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并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然后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自己去申请法院依法调取银行流水账信息,进而分析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在离婚案件实务中,如果需要主张分割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必须要知道具体的银行账号才能申请法院调取该账户名下的交易明细。如果连对方的具体银行、股票账号都无法收集,则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无法处理的。

因此,收集对方的银行、证券账号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当事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去留意对方的银行、股票账号。

但是真正到了感情破裂之后才开始收集,对方肯定也不会主动配合把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线索交出来。

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查对方银行流水到底能查几年的呢?一般情况下,查近一年的就够了,因为离婚分割的是离婚时还剩余的财产。

另外,在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时候,要写清楚查询流水的起止日期,比如从2022年1月1日到2023年5月10日这样,否则的话法院不会接受你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