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监狱服刑,怎么起诉离婚?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可以自由地结婚或离婚。即使其中一方是服刑人员,也不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如果仅仅因为对方是犯人就限制另一方与其离婚,这将侵犯到配偶的婚姻自由权。

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要提起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但如果服刑人员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一年以上,配偶应向被告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在监狱服刑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开庭是一个问题。由于犯人没有自由,不能随意走动,法院一般会安排在监狱开庭,避免风险。夫妻双方都有权聘请律师,大家都在监狱特别法庭里边开庭。

这类离婚案件通常会选择在监狱内进行开庭审理。法官会前往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其对离婚的想法。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不存在财产或子女抚养方面的分歧,法官会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并在事后制作调解书,该书即为双方的“离婚证”,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如果双方在离婚、财产或子女问题上存在任何分歧,法院可能会判决不予离婚。在双方都收到离婚判决后,15天后离婚判决生效。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将会受理该案。

总之,无论是在婚姻自由还是离婚自由方面,法律都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即使其中一方是服刑人员,也不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管辖,并在监狱特别法庭里边开庭,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