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分财产或者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在离婚时必然对财产进行分割。尽管如此,现实生活是很复杂的,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双方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而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不同的原因,离婚后财产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协议离婚只是形式审查,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反悔,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此情况下,如果法院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如果一方认为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总之,离婚后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