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了男方不负责可以起诉吗?

未婚怀孕并生下孩子,虽然不涉嫌违法犯罪,但是双方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也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义务和保护。但是,如果未婚怀孕了男方不负责,女方是可以起诉的。

如果双方分手,可以直接分开,而一方不能强烈主张结婚,因为双方都没有要求对方必须结婚的权利。

如果在同居期间产生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争议,可以通过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解决。

对于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需要承担抚养和教育费用,因为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生父或生母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还享有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姓名权、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在同居期间发生流产后,女方可以请求男方承担因流产导致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法院一般认定由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一人承担一半。

但是,女方请求男方支付因流产而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为女方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具有一定的过错,而且流产并非男方直接的非法侵害行为所导致。

然而,如果已婚人士伪装未婚,欺骗女士同居导致怀孕,女性在欺骗行为下错误的处分了自己的“性权利”,是对女性人格权下的性权利的侵害,

已婚人士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亦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应当认定主观过错。对于女性遭遇“骗色”的行为,建议当事人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通过法律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