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轨的证据对离婚有什么好处?

离婚诉讼中,出轨证据是否有用?

在婚姻法中,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过错中的“同居”条件,需要“持续、稳定地”与他人共同居住。

然而,现实中大多数婚外情都不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即使有,无过错方也很难取得证明这种事实状态的证据。

因此,拿不到这样高标准的证据,无过错方就很难让法院判决离婚,更不能据此要求多分财产和获得赔偿。

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出轨证据就毫无用处。首先,无过错方需要清醒地对照法律规定的过错标准,不能对自己的情况过于乐观和自信,但也不能因为离婚法律规定有距离就放弃该做的努力。

其次,无过错方可以取证,能拿到什么样的证据就先拿什么样的证据,能拿到多少就拿多少,但要考虑到相关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取证成本。

最后,对证据进行筛选和整理,建议请律师帮助,为的是要知道该用哪些、怎么用才能恰到好处。

虽然法律规定对过错的认定过于苛刻,对无辜者保护力度不够,但我们仍然应该尊重法律、面对现实,既在法律之中,又在法律之外地处理好类似问题。明知证据与法律规定有差距,但还要是“亮剑”!因为此类案件给法官的个人情感带来影响,甚至能获得整体庭审过程中的主动。

总之,出轨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虽然难以直接证明过错,但仍然有其重要的作用。无过错方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