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诚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婚姻忠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一种协议,约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恪守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有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

但是,如何使婚姻忠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婚姻忠诚协议书的类型。根据其内容,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三大类型:离婚赔偿型、外遇赔偿型和空床赔偿型。

(1)离婚赔偿型。夫妻双方约定要努力维持婚姻,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的,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约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是无效的。

(2)外遇赔偿型,亦称不忠赔偿型。夫妻一方有外遇或者婚外性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有外遇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赔偿。

(3)空床赔偿型。双方约定,如果一方夜不归宿,应当按时间支付另一方空床费。

在判断其效力时,不能一刀切,要综合考虑法律行为的动机、目的、内容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其次,我们需要注意婚姻忠诚协议书的合法性。如果其内容具有人身伤害性的,即使为双方自愿约定也自始无效。例如,双方约定“夫妻一方有外遇,必须切掉一根小拇指”,这种约定严重侵害了人格尊严和自由,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因此,在制定婚姻忠诚协议书时,应当遵循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婚姻忠诚协议书的实施结果是否违反公序良俗。例如,“空床费”赔偿的实施结果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不违反公序良俗,可以酌情考虑认定空床费协议的效力。

综上所述,要使婚姻忠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循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同时要考虑其实施结果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只有在这些条件下,婚姻忠诚协议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