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多久才可以起诉

很多人关心一个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往往不判离,那法院不判离婚后,再次起诉到底要等多久?!

正确答案:六个月!

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此外,《民法典》第1079条第四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两者似乎有冲突,实际并不冲突。理由:

1、是否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这是实体法规定,《民法典》上只记载实体法律的规定,不会载明程序上的规定,这里的“分居满一年”并不是指再一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期限。

2、自法院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时起算,又分居一年后起诉,分居的一年即能证实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而如果是分居半年后起诉,法院仍应当继续审查感情破裂的证据,确属感情破裂,方可判决离婚。

那么,有人就会问,是不是多忍耐半年,直接等一年再起诉就可以了?这里告诉大家,这是不错的方法,但并不经济。

尽管法律上并未明确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判决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无特殊情况,第二次起诉肯定都会判决离婚,既然最终都可达到离婚的目的,不需要傻傻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