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分手后彩礼如何退?

订婚分手后彩礼如何退?对此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为了深刻理解法律规定,我们先看下面的案例:

2021年,男方和女方通过亲戚的介绍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七月,他们开始了同居生活,期间女方也会回到自己的家中居住。到了12月底,按照习俗,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给女方支付了现金聘礼超过10万元,还赠送了三件金器(戒指、项链和100克的金条),并支付了1万元的酒水费用。

之后,男方转给女方1万元用于购买床款。双方将订婚时收到的金条(100克)出售了。

后来,由于双方发生了争吵,他们分手了。女方退还了超过10万元的现金,但没有退还金条(100克)和1万元的购买床款。

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购买金条的款项38,010元,购买床款1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认为,在这个案件中,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是为了结婚,虽然双方订婚了,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同居的时间、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消费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金条的金额为1万元。

同时,根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法院认定赵亮在2022年2月25日转账的1万元是用于购买床款的。王婷收到这1万元后并没有购买床款,现在双方已经解除了婚约,所以王婷应该将这1万元购买床款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