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简要介绍如下:

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以下四种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以及有子女的情况下,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如果异地起诉的,起诉方需要选择在离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居住地满一年的地方,向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调解或者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旦起诉离婚,法院会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接下来,法院一般会组织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只有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准许离婚。

除了起诉离婚外,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经常居住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因此,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例如暂住证、居住的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好双方的结婚证和身份证。

总之,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选择合适的法院或民政局办理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以便尽快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