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吗?2023年新规定

我国一直以来都坚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但并非是完全自由,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自由。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我国出台了“离婚冷静期”。

所谓离婚冷静期,也被称为离婚考虑期,是指在婚姻双方自愿申请离婚的情况下,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终止离婚程序。那么,您知道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多久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30天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没有申请领取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为30天。从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开始计算30天,如果双方坚持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30天内,双方没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当然,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表示不同意离婚,就等于双方没有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此时双方协议离婚就无法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申请的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满足相应的法定离婚情形,并经过法院调解后坚持要离婚的一方,法官也会准予离婚。

截至2023年,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取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选择协议方式离婚,仍然需要在申请离婚后经过30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另外,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没有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就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然而,诉讼离婚并不需要冷静期。当一方想要离婚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或进行调解,因此没有冷静期这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