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男方起诉离婚并不要求女方同意离婚,而是希望法院根据法律强制判决离婚。

如果女方在离婚诉讼中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如果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能够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男方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然而,男方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非常高。

每次起诉离婚所需的时间,简易程序不超过3个月,普通程序不超过6个月。新的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变得更加简单,因为增加了一个新的判决离婚的条件,这样当事人以后起诉离婚就不会再拖延时间。

新增的法律条文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这一条款为例,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耗时3个月,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然后双方分居1年,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耗时6个月,那么最多也只会拖延1年9个月的时间。

总之,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时,男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寻求法院的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能够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能成功,男方可以在一定时间后再次起诉离婚。此外,新的民法典对离婚程序进行了一些调整,使得协议离婚更加困难,但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更加简单。因此,当事人在离婚问题上不再需要长时间的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