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改姓新规定

王先生离婚后,孩子由前妻抚养。由于他工作繁忙,他很少有机会看望孩子。有一天,他决定带孩子出去庆祝他的九岁生日,但意外地发现孩子的妈妈私自改变了孩子的姓氏,将其改成了自己的姓氏。

那么,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改随母亲的姓氏呢?孩子改姓后,父亲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呢?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改名需要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离婚后,一方父母通过隐瞒离婚事实、编造理由等方式擅自给孩子改名的情况。

在这个案例中,孩子的姓氏已经被改变成为既成事实,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姓,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原则上,孩子应该随父姓或母姓。在决定是否恢复原姓时,法院既要考虑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要考虑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

在这个案例中,孩子从上学开始就一直使用这个名字,保留目前的姓氏既有利于他的学习和生活,又可以避免他受到歧视,这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孩子已经年满8岁,具备一定的判断和辨别能力,所以应该尊重他的真实意愿。

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父亲的请求。在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不能因为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