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有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采取“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x房屋现有价值x50%”的算法,来计算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其中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婚后还贷本息÷(首付款+按揭贷款金额+贷款利息)。
二、离婚怎么走程序?
无论分居多久,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必须要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预约民政局办理手续,30天冷静期结束后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书,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资料、结婚证、孩子出生证、主要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审查双方证据,查明事实,进行判决。
如果原告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准离婚的,分居满1年后第2次起诉,法院将判决离婚,无论被告是否同意。